|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,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意见,指导煤炭企业合理布局;研究提出自治区煤炭产运销协调发展的建议和调控目标、办法,掌握、分析全区煤炭工业生产经营动态和信息;依法实施煤炭经营监督管理,整顿全区煤炭经营秩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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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、规章,对全区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;开展矿井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核定、专业培训和瓦斯等级鉴定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;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,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;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;参与煤矿事故和突出事件的调查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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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保密和其他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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