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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职能

  (一)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、政策的法规、计划、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  (二)监测分析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态势,协调解决煤炭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,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。
  (三)按规定权限,组织煤矿新建、扩建、技术改造的审核检查,管理煤矿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。
   (四)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;研究制定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措施、办法,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;对煤矿的违法违规待业依法做出处理或处罚,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;参与煤矿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。
   (五)承办自治区政府工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机构设置图
行业规划管理处
安全生产监管处
综合处(内设)
   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,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意见,指导煤炭企业合理布局;研究提出自治区煤炭产运销协调发展的建议和调控目标、办法,掌握、分析全区煤炭工业生产经营动态和信息;依法实施煤炭经营监督管理,整顿全区煤炭经营秩序。
    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、规章,对全区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;开展矿井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核定、专业培训和瓦斯等级鉴定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;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,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;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;参与煤矿事故和突出事件的调查处理。


    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保密和其他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。


  主办单位:内蒙古煤炭工业局 地址: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电话:0471-4825140
  协办单位:内蒙古煤炭工业协会 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95号煤炭大厦14层 电话:0471-3302502 3302506(传真)
  网站电话:0471-3302502 3302506 邮箱:mtxh@nmgmt.gov.cn 网址:http://www.nmgmt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