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销总公司始建于1974年,1992年又组建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进出口公司,并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运行,两公司均为工商注册的法人实体,是自治区直属企业。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、运输销售及煤炭专用物资销售业务,面对国内外市场。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供销总公司总资产1.6亿元,煤炭进出口公司总资产3600万元。
总公司(含进出口公司)组织机构共11个部门、4个驻外机构、2个全资子公司、1个控股公司、1个参股公司。
主要业务部门:铁路运力计划调度中心、国内销售部、进出口综合业务部、矿山技术咨询部。
驻外机构:秦皇岛办事处、天津办事处、准格尔煤焦公司、萨拉齐煤站。
全资子公司:包头友恒公司、乌海新鑫公司。
控股子公司:内蒙古鑫辰煤业有限公司
参股公司:内蒙古正华煤炭科工贸有限公司
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,合理调整产品结构,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链条,做大做强企业。目前,总公司遵照自治区经委(煤炭工业局)关于所属二级企业整体改制的部署和指导意见,根据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政策法规,实施整体重组改制。重组改制后形成以产要联接为纽带、产权多元化的投资、经营、利益三统一的投资主体,产、供、销统一的经营主体,集科工贸为一体化经营的大型股份制集团公司。
改制后的集团公司在2007年将形成年产200万吨煤炭的生产能力,2010年末达到300万吨的生产能力,2015年达到年产500万吨的生产能力。在煤炭销售方面除巩固和保证出口煤炭及上海、江浙地区的电煤市场需求外,积极开辟华北地区、自治区境内电煤市场及精煤市场。
改制后的集团公司拥有煤炭设计、科研等四项甲级资质、两项乙级资质,可以承担大型煤矿设计及组织项目建设管理的强大的专业化队伍。
集团公司预计年内重组改制全部完成,公司总经理刘文光同志、党委书记牛玉华同志欢迎区内外客户及同仁光临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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